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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钢液压支柱不准在下列条件下使用

玻璃钢液压支柱不准在下列条件下使用

我们使用的玻璃钢液压支柱在结构上与液压支架不同。它与金属铰接顶梁配套,供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支护使用;也可供综采工作面局部地区,如端头或临时支护使用。单柱没有推移装置、整体底座和顶梁,但柱体本身的结构较液压支架上的支柱复杂。单柱也是恒阻工作式的支柱。

玻璃钢液压支柱不准在下列条件下使用

1、使用其它性能支柱的工作面。

2、使用木顶梁的工作面。

3、暂不适用炮采工作面。

4、有严重酸碱性淋水的工作面。

5、淋水过大的工作面。

玻璃钢液压支柱适用于倾角小于250的水平或缓倾斜煤层(当然当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时,也可在25°35°的煤层中使用),并且要求底板不宜过软,顶板周期压力明显,直接顶易于垮落的围岩条件,在底板过软、地质条件复杂或分层的工作面使用单柱时,应采取相应的措施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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